恒爱宠物医院诊疗制度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07-28
1.处方是由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畜开具的,由药学专业人员审核、调配、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件。
2.医师应根据医疗需要,诊疗规范及药品说明书的药理作用、适应症、用法用量、禁忌症、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,合理用药。
3.处方当天有效,延期应由医师签名确认。
4.处方格式含前记:畜主姓名、地址或电话,畜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病历号、疾病名称、症状、日期;正文:药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用法用量;后记:药品金额、医师签名、药师调配、核对发药签名。
5.处方应字迹清楚易于辨认,医师若须修改处方,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日期。处方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。书写药品名称、剂量规格、用法用量应准确规范,不得使用“遵医嘱”、“自用”等。
6.每张处方用量一般不超过7天,急诊处方不超过3天。特殊情况:慢性病处方用量可延长(14天),但医师须注明理由。每张处方的药品一般不超过5种,处方药品的用量以药品说明书的常用量使用,特殊需要超剂量时,医师应注明原因并签名。
7.医师应按操作规程调配处方。认真审核、准确调配处方药品,正确书写标签、用法,发药时对畜主进行用药交待或指导。
8.医师在调配处方时应检查前记、正文、后记是否清晰,完整和合法性
9.医师在调配处方时应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审核。包括: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,过敏试验,用法用量,给药途径,是否潜在药物作用和配伍禁忌。若发现处方存在安全性问题时(超剂量、药物滥用、用药失误),应立即修正签名后才能配发。
10.医师在调配处方时要做到“四查十对”,防止差错。对不规范处方和不能确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配。
本文版权属于沈阳恒爱动物医院官网(www.hengaipet.cn),转载请注明出处